近年来,河南焦作博爱县切实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从严从细从实原则,严格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制定底线清单。围绕发展党员五大环节25个步骤,逐条研究、逐项梳理,重点针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操作不标准、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列出64条具体问题,制定底线清单,发给每个支部,作为基层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工作必备的“工具书”,避免发展党员过程中“踩红线”、“闯雷区”。
推行县级备案。针对村“两委”干部近亲属入党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经党(工)委研究审核同意,并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未经备案一律不承认其身份。确定发展对象时,由乡镇牵头成立核查小组,从是否为村里作出突出贡献、是否得到群众认可、同批次是否搞特殊化、是否存在降低标准等方面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形成报告装入个人档案,并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实施三次审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确定发展对象后以及预备党员转正时三个关键时间点,分别进行审查或政审。特别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时,重点对申请人个人违法违纪、个人征信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有效解决基层发展党员“带病入党”问题。
成立专职队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原则,从每个党(工)委中确定3名同志,通过县级集中培训、封闭考试、颁发证书等,成立一支30余人的发展党员专职指导员队伍,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
建立追究机制。县级层面出台《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工)委、基层党支部、入党介绍人、政审人、入党申请人等责任范围,对于发展党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稿件来源:《组织人事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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