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莹落马的消息曾引起社会轰动,
中山纪检监察曾发文痛批:王莹阳奉阴违、欺骗组织,视纪律如草芥。当隐形“裸官”,是典型“两面人”。人前攀附领导、巴结奉迎不知耻,人后穷奢极侈、放纵糜烂不检点。
记者昨天(9日)获悉,在王莹当一把手期间,医院供药,开小卖部,从年至年间,按季度分多次收受贿赂现金共计人民币.4万元。中山市中级法院日前判决了刘某行贿一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靠卖一款药获利万元
被告人刘某,男,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中山市东区凯泽便利店实际经营者,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是王莹的东北老乡。刘某因向王莹行贿一案于年5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年6月,医院院长。据王莹供述,年,刘某以杭州一家药厂业务员的身份,走进了她的办公室。而刘某则供述称,其是在年4月去王莹办公室推销药品时认识她的。
根据王莹的供述,见到刘某后,因是东北老乡,对他有亲切感,之后便与其有了来往。年下半年,刘某对王莹说,医院供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广东一方”中药配方颗粒),王莹表示,让其按流程去申请。后来,刘某打了用药报告,药事委员会同意进药后,最终的审批权到了王莹手上,王莹没有反对,签了字。年底,医院开始采购该中药饮片,刘某也开始给王莹送好处费。
“最后在王莹的帮助下,该药顺利进入医院。药卖得很好,这么多年我因此赚了约万元。”刘某供述称。
刘某联系的药品成功进入医院的同时,年12月起,刘某开始以每月元的价格租下王莹的康某顿公寓房,一直租到年3月。而按市场价格,这间房每月最多可租元。而年12月至年5月间,刘某连好处费带租金一起每月交给王莹的数额是1万元左右,每季度给一次,共计约10万元。
小卖部赚余万余万行贿王莹
年上半年,医院小卖部准备招标,王莹主动问刘某有没有意思经营,刘某表示想参与竞标。
刘某供述称:“当时王莹是医院院长,没有她的帮助,我是拿不下来的。”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万元,刘某就找到美宜佳。而中山美宜佳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不过刘某父亲注册凯泽便利店公司提供了与东莞美宜佳公司签订的特许加盟合同,最后刘某顺利中标了医院门诊大楼一层内小卖部。
随着小卖部利润的增加,刘某送给王莹的好处费也不断上涨:
◆年1月至年6月为每月3万元,
◆月6月至年9月为每月4万元,
◆年10月至年12月为每月5万元。
按照刘某的说法,“是按小卖部利润的40%给王莹,自己留40%,另20%作为流动资金”。刘某称,经营小卖部这么多年共赚了多万元,其中送给王莹多万元。
医院多结算院长纳入私囊
随后还发生了一件蹊跷的事。医院给每个员工发了一张卡,每月有元额度,可以在院内的美宜佳、壹加壹、饭堂使用,医院再定期与对方结算。
年下半年,有一次刘某对王莹说医院结算时搞错了,多给了美宜佳30多万元,“我医院,医院没人找他退”,王莹作为一把手,并没有吭声。
她供称,“后来刘某给了我约26万元,医院多给他的十几万元。”
王莹还称,期间,医院规范后勤物资采购,刘某也希望参加,于是其向任某交待了此事,后来刘某就参与了医院部分后勤物资的采购。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年至年间,被告人刘某在向医院销售药品及承包经营该院门诊大楼一层内小卖部等事项中,曾受到王莹提供的帮助,为感谢王莹,刘某按季度分多次向王莹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4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中山日报▍整理编缉:三乡之窗/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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