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4号)文件的第八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省内对口帮扶补贴,帮扶方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到受帮扶方所在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如果所组织的培训班是从帮扶方申请的,培训补贴从帮扶方申请。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8号)文件的第六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元。
我单位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博爱县锐丰职业培训学校于年10月19日-10月23日到受帮扶方嵩县德亭镇开展2期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人。拟向博爱县锐丰职业培训学校拨付职业培训补贴7.84万元,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
公示期为年11月26日-年12月2日。
附件:博爱县对口帮扶嵩县德亭镇职业培训补贴公示情况表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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