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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博爱县民政局困难学生救助工作方
发布时间:2018-6-5 1:48:24
为做好今年困难学生的救助工作,确保救助困难学生按时入校,不重不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我县五保对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及其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二、时间要求7月10日—8月20日三、申请程序申请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持焦作市城乡低保领取证、优抚对象优抚证,今年全日制大学新生、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委托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员名单张榜评议,入户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县局与教育局核对后,研究确定救助人员和标准,无异议后再行审批。新闻媒体公示。对今年考入大学、高中的申请救助学生,审查复核后,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发放程序按照审批后的名单,对考入大学和高中的学生进行一次性救助,由县财政通过金融部门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银行账户。已享受其他救助渠道的困难学生,临时救助不再救助。五、申请需要提供材料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2、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3、城乡低保金领取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的主页和次页复印件;4、户口本主页和相关次页原件和复印件、对象户主和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5、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银行账号复印件;6、临时救助审批表一式两份。博爱县民政局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