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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啦
博爱县年义务教育
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情况,按“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8月18日至8月23日,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划片农村中小学校登记报名。
8月20日至8月23日,城区及周边村街、城区各居民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到划片学校登记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租住地相对就近学校登记报名;各民办学校组织招生报名。
(各学校具体招生报名时间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四、招生划片
(一)乡镇街道所属中小学招生划片。
按照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就近报名入学。
(二)县直与局直管中小学面向村街招生划片。
光智中学
招生范围:中山路以北居住的户籍为二街、三街、九街、四街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为北关、麻庄、七方、下庄、马营、芦桥、马营观、原马营的小学毕业生。
光智中学第二校区招生范围:户籍为西关、后莎庄的小学毕业生。
柏山中学
招生范围:户籍为柏山镇所辖村街和鸿昌街道下期城、闫庄(新村)的小学毕业生。
清化中学
招生范围:玉祥中学、西关学校划片范围以外的户籍为清化镇街道所辖村街的小学毕业生。
玉祥中学
招生范围:中山路以南居住的户籍为二街、三街、四街、九街的小学毕业生;玉祥路以北居住的户籍为五街、十街的小学毕业生及六街、七街、八街、南关的小学毕业生。
泗沟学校(初中部)
招生范围:户籍为泗沟、西中道、南道、下伏头、许湾、吴窑、于庄、郭顶、小东庄的小学毕业生。
月山中学
招生范围:户籍为月山镇所辖村街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为鸿昌街道西庄、前乔的小学毕业生。
实验小学
招生范围:招收中山路以南、鄈城路以西居住的户籍为四街、九街的适龄儿童;中山路以南居住的二街、三街的适龄儿童;中山路以北、团结路以西居住的二街、三街的适龄儿童;葛庄村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第二校区招生范围:户籍为西关、后莎庄的适龄儿童。
秀珠小学
招生范围:户籍为北关、麻庄的适龄儿童,在中山路以北、团结路以东居住的户籍为二街、三街、九街的适龄儿童。
秀珠小学第二校区招生范围:户籍为酒奉、李洼的适龄儿童,居住在化肥厂家属院、闫庄小区、世纪花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卫东小学
招生范围:招收鄈城路以东居住的户籍为四街的适龄儿童;户籍为五街、六街、八街、十街的适龄儿童;中山路以南、鄈城路以东居住的户籍为九街的适龄儿童。
卫东小学第二校区招生范围:户籍为官庄、新五街、前莎庄的适龄儿童。
松林小学
招生范围:户籍为牛王庙、牛顺庄、高庄、南关的适龄儿童。
松林小学第二校区招生范围:户籍为小中里、大中里的适龄儿童。
新华小学
划片范围:户籍为原马营的适龄儿童。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
民办中小学按照县教育体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核定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县招生,免试入学。
(四)城区居民小区划片招生办法。
今年继续试行以城区小区居民户籍优先(户籍在城区的原住居民,按户籍优先安排入学)为基础,将城区小区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的办法。具体情况见附件1:《博爱县年义务教育招生城区小区划片办法(试行)》。
五、登记报名与审批入学
1.乡镇街道所属中小学、县直中小学、民办中小学组织登记报名后,报教育体育局审批后通知入学。
2.城区居民小区生源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登记报名后,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各相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面向村街招生数等统一进行审批、调剂,学校通知入学。具体情况见附件2:《城区居民小区生源及进城务工生源招生办法(试行)》。
六、相关事宜
1.登记报名所需查验及存档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各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2.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有疑问的,请在招生报名期间向各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咨询。
附件1
年义务教育招生
城区小区划片办法
一、城区小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划片办法。以中山路、滨河路为界,中山路以北、滨河路以西的居民小区划入光智中学、月山中学联合招生范围;中山路以北、滨河路以东的居民小区和中山路以南、团结路以东的居民小区划入玉祥中学、清化中学联合招生范围。按学生意愿和资格审查优先批次安排入学,一所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至另一所中学就读。
二、城区小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划片办法。按各学校原划片村街范围内生源招生后富余学位数量及资格审查优先批次安排各居民小区生源报名登记、审批入学。各小学招生小区生源划片范围(试行)见下表:
备注: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未尽事宜,以及表中未列入的城区居民小区等,以小区占地所属村街划片安排入学,可到附近小学咨询后先行登记,最终由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及协调安排。
附件2
城区小区生源及进城务工生源招生办法
(试行)
一、小区生源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
各居民小区生源按照各学校招生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报名登记,批次分类、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地在学校原招生划片范围内,而且监护人在划片居民小区购房并入住的小区住户(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因拆迁暂未安置的划片内原住居民。
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证、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半年内水电费条等。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不在原划片范围内,但是监护人在划片居民小区购房并入住的小区住户(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半年内水电费条等。在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子女应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低保证、租赁合同、父母身份证、半年内水电费条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街道或小区长期租住的,根据居住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关学校就读。
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材料: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父母务工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半年内水电费条等。
三、招生审批、分类入学与调剂办法
各学校招生时,按照原招生划片村街范围先行组织报名登记,然后组织居民小区生源及进城务工生源报名登记。其中,居民小区生源按上述“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依次排位审批入学,居民小区生源按批次审批数量超出学校富余学位时,经各学校登记汇总后上报,由教育体育局组织调剂到学位富余学校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临时在城区租住的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二手房交易未经产权登记确认的,均不列入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