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工作启动啦!
而且,
缴费金额有调整哦!
调整原因
根据省卫计委、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1号)》精神和省及南通市新农合工作要求,决定对我市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调整标准
(1)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合作医疗调整为人均元,其中农民每人自缴元,各级财政补助为元。
(2)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若父母有一方参合,则视同参合,农村五保人员、低保人员、孤儿、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个人缴费部分由镇财政承担,年10月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代垫,定期与市委组织部结算;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代垫,定期与市民政部门结算。
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缴费方式
由镇部署安排到村,由村集中统一收缴。请各位参合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