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在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案件的同时,院领导积极参与案件审判和调解,亲力亲为,全力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万无一失地拿到自己的血汗钱。3月15日,该法院院长张红卫在清化镇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进行巡回审判,在做了2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后,顺利地将14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其中2起案件现场兑付了工资,农民工兄弟纷纷为法院点赞。
年2月至7月,家住农村的张小有、张政军等多人为焦作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博爱县清化镇二街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工程提供劳务。施工期间,双方口头约定,大工工资元/天,小工工资元/天。工程结束后,务工人员与工地负责人王付良结算后,焦作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张小有、张政军等14人于2月23日将焦作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付良起诉至博爱县人民法院。案件立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劳动法庭快审快结。
在经过大量工作后,该法院张红卫院长独任审判员进行巡回审判,经过现场与10多名当事人及原、被告代理人协商、沟通、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焦作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前先支付60%的工资,剩下的40%的工资于9月30日前履行完毕,当场14起案件全部调解,并且其中2起案件当即履行完毕。
博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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