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2.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透析);3.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不含Ⅰ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6.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7.肝硬化;8.帕金森氏病;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重症肌无力;13.精神分裂症;14.股骨头坏死;15.硬皮病;16.丙型病毒性肝炎;17.支架术后;18.混合性结缔组织病;19.干燥综合征;20.冠心病(非隐匿型);21.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不含耐多药肺结核);22.强直性脊柱炎;2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4.癫痫病。
二、申请办证申报材料
1、博爱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2、医疗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申请表上贴一张,另一张背后写姓名随资料上交)
4、近三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为准,若提供的为非红色印章复印件,但在医保结算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该次住院记录的,其复印病历可以采用)。确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以及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或现场检查化验,由专家出具鉴定意见。
5、困难群众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贫困户明白卡复印件等。
6、此次只对新申请门诊重症慢性病进行鉴定,年已经鉴定的慢性病就诊卡暂不审验,正常使用。
三、申报地点及时间
申报地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医保办
申报时间:4月16日----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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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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