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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星资讯博爱星博税团队为芯瑞达科技

发布时间:2020-10-18 15:00:4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将于近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实现IPO上市。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受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博税律师团队于4月7日赴东海证券大厦投资银行部,对上市发行前的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定价和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全程律师见证,并就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此次的法律意见书将随同承销总结报告等文件,一并报中国证监会,确保首次公开发行工作如期进行。

相关法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和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还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定价和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证券上市后10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将验资报告、专项法律意见随同承销总结报告等文件一并报中国证监会。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八条

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及承销全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资质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我们

“博税”律师团队是一支以财税为亮点的复合型律师团队,成员持有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准保荐代表人资格,连续多年在税务机关、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及大中型金融控股集团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企业财税法综合顾问、兼并收购及重组整合等资本市场财税法综合服务、企业发债服务、民商事诉讼业务及涉税服务等。团队秉承博爱星之所训“博爱厚德,笃法诚行”,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增值的“税+法”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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