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不遇合与取
本周再说说博爱人只有在特定场合才用到的两个礼貌用语:遇合与取。
用到“遇合与取”的特定场合,大多数博爱人是清楚的――红白喜事等隆重场合且开始坐席时的寒暄与动筷前敬客之时。若谁家娶媳妇请亲朋好友坐席,大家相聚而祝贺,主人家必安排体面、有头脸的朋友去招待同样一些体面、有头脸的客人。宾主相互客气落座,不论认识与不认识,主陪者在寒暄的话语中都会夹杂着“轻易不遇合”这句话;待到桌面上四凉四热上齐,主陪者又会礼貌地伸手示意并连说“取、取、取!”请客人动筷进餐。觥筹交错间,第一个热碗上来或某个如牛肉汤等比较实在的热碗上来时,主陪者同样会连说“取、取、取!”来敬让客人先吃先尝。
遇合与取是两个特定环境下的礼貌用语,熟知它的博爱人是不会乱用的。不乱用的背后,则是博爱人的文化底蕴使然。分别说一下,先说“遇合”。遇合:相遇而彼此投合、宾主相得甚欢。一目了然,大家一看即知“遇合”的使用环境。
《吕氏春秋·遇合》:“凡遇合也时,时不合,必待合而后行。”遇合一词便出自这里。同时,还强调了“时”即时机、场合;若“时不合”,则“必待合”。《史记·佞幸列传》:“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或有人说,遇合就是碰见、碰到,哪有那么多讲究!的确,遇合也确有此意。现代作家萧军《五月的矿山》第二章:“前边两个人转过了身子去,加快了脚步,似乎要逃脱出这个不愉快的遇合。”但我觉得,我们博爱人特定场合使用的“遇合”不仅仅是碰到,而是有“宾主相得甚欢”之意。
再说“取”。当老一辈博爱人在请客人“取”时,我心里一直犯嘀咕,这个词怎么会用到此时,而平常又无人用?其实,老一辈博爱人是不简单的,“取”亦不寻常。此时此刻的“取”有“从中选取”之意,《孟子·告子上》:“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熊掌这样的硬菜都可“取”,我们坐席“取”个油炸花生或凉拌莲菜总可以吧?
明代刘基著名的《卖柑者言》也有“人取之”的描述。用“取”请客人进食,是请客人随便、任意选取的意思,是对客人的尊重,而不是有些主陪者把自己认为好吃的东西硬夹到客人面前,让人家吃与不吃都不是,好生难看!反观我们博爱的一个“取”字,文明与文化、尊重与尊敬都体现的完完美美!
猗欤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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